据分析,租赁市场的过渡功能更加明显。
12月14日,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在其网站上公布《关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告明确表示,个人所得税将从2017年4月1日起征收。税率分别为5%(经批准的征款)、10%(经核实的房屋征款)和20%(未经核实的房屋征款),引起公众关注。
对此,深圳(新荣)二手房律师张懋镕律师认为:
1.就像二手房交易一样,租赁双方不会为了减轻税收负担而按照实际租金申报纳税,因此不可能如实征税。
2.核定征收的前提是核定租金。目前,深圳每年公布租金指导标准。指导租金是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基础,即月所得税=指导租金价格* 5%。
3.鉴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租赁合同规定出租人收取实收金额,税费将转移给承租人,导致租赁成本增加,变相抬高租金;
4.租赁市场的过渡功能更加明显。深圳高昂的租金成本和不断上涨的租金将刺激租户买房并成为业主,从而增加交易市场的需求。